国家税务总局将新设“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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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显示,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于7月17日正式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三定”方案公布,税务总局行政单位司局级领导职数由44名增加到50名,其中增设1名总审计师。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税总局的机构改革将新设“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世界各国,数量少、规模大的大企业的税款占了大部分税收收入,这些大企业能否依法纳税对征税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大企业往往具有经营多样、业务复杂、涉税业务繁多并专门进行税收筹划的特点,使其在税法遵从上存在较大的风险。为尽可能规避这些风险,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和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税务部门均设有大企业税务管理机构。此前我国也一直在探讨设置这样的机构。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的组建,则是在不改变现行的税款入库级次和属地征缴原则的基础上,将目前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的部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职能,以及总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统一并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除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外,此次机构改革还新设立了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督察内审司、货物和劳务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