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新政策将在上海首先试行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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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产业转移下,上海和东部沿海地区都面临着从制造业向服务业升级的问题。目前,上海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1/4,现代金融、物流、商贸、旅游、信息服务以及房地产等六大行业已经成为上海的重要国民经济支柱。按照居民与非居民服务贸易(BOP)统计,2000-2006年上海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由79亿美元增加到403亿美元,占上海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12.6%,增加到2006年的15.1%。7月5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签署了《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合作协议将》。商务部指出,今后要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集成作用,并探索发展服务贸易的新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该《合作协议》提出,要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并带动和促进长三角地区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同时,要建立服务贸易工作联系机制,部市领导定期会晤,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与上海市外经贸委密切联系;发挥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的作用,为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政策指导;制订未来5-10年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研究制订服务贸易发展综合评估体系;加强服务贸易政策扶持,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正在与相关部门配合,抓紧研究制订服务贸易发展的扶持政策,编制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金融、物流、文化、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服务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