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的未来之路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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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表明,成立四年多的国资委面临改革。目前,国资委正在推进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整体上市,而国有股需要有合适的出资人,作为监管机构的国资委不能或不宜直接经营国有资本。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张富生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要么是在国资委和国有出资企业之间再另设专门的国有资本经营主体;要么用《国有资产法》来明确国资委作为特殊法人的主体地位。据消息人士称,大部制改革之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一轮变革将很快被提上日程。变革后的国资委将把监督职能分离出来,建立四层次国有资产监管架构: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国资监管委作为监管和立法机构,处于整个国有资产监管架构的第一层,作为出资人的国资委是监管架构的第二层,国资委下设的几家资产管理公司是国有资产监管架构的第三层,国有企业实体是国有资产监管架构的第四层。目前,国资委倾向于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央企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向央企派驻董事。据悉,国资委正在酝酿成立第三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论是从国资委自身面临的困难,还是从外界对它的期望来看,目前的“国资委——中央企业”双层国资监管架构都很难再维持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