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方面,《方案》提出,长三角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实施范围方面,《方案》指出,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主要任务方面,《方案》指出,各地要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要扶持树立标杆企业,引领集群转型升级;对保留的企业,实现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过程、物料储存和运输无组织排放管控,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实施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制定集群清洁运输方案,优先采取铁路、水运、管道等方式运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