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反映本轮价格干预政策15年来罕见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1/22
0
本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启动15年来首次临时价格管制和干预措施,限制近期全国不得调整汽油、天然气、水、电、供气、供暖、公共汽车等公用事业价格。14日,国务院又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即日起对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在内的部分重要商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1993年以来,价格部门如此大规模地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还是第一次。”中信证券宏观分析师陈济军指出,这样高规格、大范围的价格干预政策是15年以来罕见的。《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中规定:在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等非常时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力采取干预措施。“非典”时期,发改委曾对部分药品实施临时价格管制。“新措施主要是为了缓解今年上半年,特别是春节前后的物价上涨压力,遏制物价上涨进一步蔓延。”陈济军表示。不过此次力度还是让他感到意外,“自1993年以来,价格部门如此大规模地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还是第一次”。1993年,当时的CPI达到惊人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