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在成都组织召开了田湾河仁宗海水库电站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会,仁宗海水库电站顺利通过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鉴定会由省电力公司企协副秘书长但传江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领导,省电力公司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组织的专家组成员以及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代表共36人,公司副总经理唐剑虹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专家组在两次查看仁宗海水库水电站现场和审查参建各方自检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公司及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参建单位关于安全鉴定自检报告中的修改完善内容以及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情况的汇报,并就工程资料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对口专业询问、质疑。在与各参建单位交换意见后,经专家组评议,最终形成了仁宗海水库电站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结论:仁宗海水库电站建设符合国家水电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工程总体布置合理,水库区及枢纽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完建,质量合格,满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水库于2008年蓄水,已安全运行5个汛期;水库蓄水运行初期发现的缺陷已处理完成,通过安全监测及放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各水工建筑物和金属结构设备达到设计的挡水、防洪和引水发电功能要求,水库调度运行方式合理可行;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完善。枢纽工程已具有长期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对照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1〕263号文,从竣工安全鉴定角度,枢纽工程具备专项验收条件。
仁宗海水库电站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工作是开展仁宗海水库电站枢纽工程竣工专项验收工作的首要条件,该项工作的完成为公司顺利开展仁宗海水库电站枢纽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王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