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发改委在成都组织召开了田湾河流域大发、金窝水电站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会,大发、金窝水电站顺利通过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鉴定会由省电力公司企协副秘书长但传江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领导、省电力公司领导、电力公司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组织的专家组成员、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30人,公司副总经理唐剑虹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专家组在两次查看水电站现场和审查参建各方自检报告的基础上,听取了公司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关于安全鉴定自检报告中修改完善内容以及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情况的汇报,并就工程资料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对口专业讨论、答疑。在与各参建单位交换意见后,经专家组评议,最终形成了大发、金窝水电站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意见和结论。专家组一致认为:田湾河流域大发、金窝水电站枢纽工程各建筑物布置合理,工程防洪标准符合规范规定,底格拦栅坝泄流能力满足工程防洪要求;主要建筑物及闸门、金属结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两个电站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完建,至今已安全运行5(4)年,达到了设计功能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1﹞263号文”关于工程枢纽专项验收要求,大发、金窝水电站工程具备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大发、金窝水电站通过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为公司顺利启动两个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王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