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7/22 浏览次数:0
川南发电公司2021年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项目
询价邀请书
一、项目概况
2021年6月8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环办函〔2021〕69号)的文件要求及川南发电公司已完成#1、2机组尿素代替液氨升级改造工作,液氨罐区已退出使用的实际情况,川南发电公司自行监测项目自2021年三季度起出现变更和增加。
二、报价人资质业绩要求
1.报价人为法人,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报价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报价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1.川南发电公司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泸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必须外委单位进行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确保在7月31日前编制好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查。
2.向川南发电公司提交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纸质版)一式四份。
3.完工时间: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于7月31日前编制好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查。
四、报价资料
报价资料包括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价单(附后)。
在2021年7月22日,8:30-12:00,13:30-17:00,报价人将报价单扫描件发至334503140@qq.com
投递资料含(各项资料分开分别放入单独文件夹):
① 报价单(盖公司专用章)(1份)
② 营业执照(1份)
③ 资质(1份)
注:如需其他资料询价人另行通知。
五、询价邀请书在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六、川南发电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先生,0830-3628067
川南发电公司2021年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报价单
一、工作范围及要求
1.川南发电公司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泸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必须外委单位进行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确保在7月31日前编制好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查。
2.向川南发电公司提交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纸质版)一式四份。
3.竣工时间: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于7月31日前编制好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查。
二、报价
川南发电公司2021年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报价项目总价为x元(适用x%/的增值税税率 )。
序号 |
报价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内容 |
备注 |
1 |
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 |
1 |
项 |
|
|
2021年7月31日前编制好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查。 |
|
序号 |
监测项目或内容 |
总报价金额(元) |
备注 |
||||
1 |
报价项目总价 |
|
|
||||
税种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率为: |
大写: |
本报价资料有效期为90天,自报价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完毕,报价人前向川南发电公司提交全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编制方案并开具项目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日内,川南发电公司向报价人一次性支付项目编制费。
四、项目说明
1.监测地点:川南发电公司生产现场及灰场。
2.本项目涉及到编制费、监测费、材料费、人工费、机具费、措施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职业病预防治费、风险费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进场费等一系列费用均包含在“报价项目总价”金额里。
3.报价人派驻川南发电公司现场的所有人员的食宿由其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报价人派驻川南发电公司现场所有人员均身体健康,出现任何事宜,报价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五、其他
1.
2.
报价人(盖单位章):xxxxxxxx
年 月 日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