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基金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从5%提高到10%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7/10/24 0
    牛市繁华下也隐藏着风险,“上电转债事件”警示基金业在牛市中仍需重视突发性事件和流动性风险。近日各大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都接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高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从5%提高到10%。《通知》于10月8日下发到各基金公司,内容有三条,首先明确表示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基金持有人份额的信心,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的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第二条则要求在通知发布之前,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低于管理费收入10%的,在2007年12月之前补提。风险准备金提高后基金共要补交多少风险准备金?对公司的盈利是否有影响?多数基金公司在接受采访中表示积极的态度,认为提高风险准备金比例对公司盈利影响不大。由于今年以来各大基金公司的规模都呈现几何倍数增长,与迅速膨胀的管理费用相比,多提取的一些风险准备金并不能产生多大影响。业内人士认为,提高风险准备金比例是为基金规模急速扩张隐含的突发性风险提前做准备,以便必要时弥补持有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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