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台湾将准许陆资入台投资100个项目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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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4日规定陆资来台投资项目,第一阶段开放100项,其中包括制造业64项、服务业25项、公共建设11项,全案30日公告实施,这也将启开陆资登台的两岸新时代。据台湾《经济日报》5日头条新闻报道,经过十个月评估,台湾“经建会”“主委兼政务委员”陈添枝4日邀集相关部会,审查开放陆资来台清单,制造业中的中药制造业,在中药工业同业公会反对下,暂不开放;陆资来台投资航空站、港埠及其设施部分,也采纳“交通部”意见,比照促参法规定,设定投资比率及总额限制,如陆资(含外资)持股不得超过50%、且不能成为最大股东。台湾“经济部”预估,陆资来台的效益,半年后才能陆续显现,将视成效决定第二阶段大幅开放项目。预料第一阶段以制造业受惠程度较深,在陆资参与投资后,有助台湾公司拓展大陆市场;公共建设也可望吸引陆资注资。台湾“经济部”订在30日同步发布施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办法中明定,只要陆资持股逾三成就视同陆资企业,来台投资必须依陆资办法管理。台湾当局决定,陆资投资新商港区开发,不含土地投资总额应达25亿元以上;投资港埠设施、各专业区附加价值作业设施,不含土地投资总额应达10亿元以上。原拟开放陆资来台投资101项清单中,因台湾区中药工业同业公会反对,第一阶段开放项目也减为1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