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将与农村改革结合起来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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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华社19日全文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该文件提出,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要指出的是,在农村改革《决定》这样一个战略性的文件中,省管县与农村改革已经被结合起来考虑,这对于基层的行政体制改革、城镇化与农村改革来说,将提供一种不同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