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宅基地换房”只具有样本意义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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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津近郊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宅基地换房”。所谓“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而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天津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郝玉兴算了两笔账。第一笔账:天津东丽区华明镇12个村共有宅基地12071亩,总人口4.5万,新建小城镇需占地8427亩,其中规划农民安置住宅占地3476亩;宅基地复耕后不仅可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还可腾出土地3644亩。第二笔账:东丽区华明镇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资金约37亿元,可出让的商业开发用地预留了4000多亩,土地出让收益预计达到40亿元,可以实现小城镇建设的资金平衡。在我们看来,农村宅基地资源进入市场有重大意义,资料显示,中国农村有建设用地24800万亩,其中80%是农民的宅基地。但天津的“宅基地换房”只是前进了一小步,只具有样本意义。按天津的模式,只是在极窄的范围使宅基地实现了产权的置换,但最大的级差地租并不能为农民所得,也缺乏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支持。因此,农村宅基地资源如何进入市场,并保证农民的权益,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