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继续为双方经贸磋商创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一、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二、暂停加征关税措施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早在2月2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就表示正式推迟对中国商品的关税加增,直至另行通知。中美暂停相互加征关税,说明双方都在为能够达成贸易协议创造良好的谈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