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各地影响迥异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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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各有各的账。目前,各省区都在测算这项改革对各自“钱袋子”的减收影响。江苏省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地区,增值税一直居于其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占比常高达70%。以2002年数据为基数,按东北地区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测算,江苏省八大行业购入固定资产为598.43亿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6.95亿元。如以全行业全额抵扣这一方案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58.47亿元,占当年全省增值税收入的25.85%。假定以江苏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86%为依据,如果在全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开始的5年间全省年平均增值税至少减收近250亿元。2000-2006年江苏税务部门实际入库的所有税收收入年均增加只有200多亿元。因此,江苏省认为自己是受增值税转型负效应最大的省份。深圳也是制造业集中的地方。不过,增值税转型恰好为其产业升级提供了良好契机。据深圳有关部门测算,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税负在转型后下降最多,达0.82%。批发零售行业变化最小,只比改革前减少0.24%。而内蒙古国税局调研中发现,增值税从生产型改革为消费型,正效应最大的应该是西部地区。据调查测算,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四市一盟”应属增值税转型试点八类行业的664户企业,2005年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28677万元,即扩大抵扣范围后增值税应缴税金减少28677万元,影响增值税收入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