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30日发布关于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口关税的通知,中国将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通知还指出,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中国将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的特别出口关税。今年以来,中国多次调整化肥类产品的出口关税以抑制化肥产品出口的过快增长,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最引起关注的是今年4月,国务院作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此外,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30日还发布了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截至目前,“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仍有几个重要的约束性指标,比如节能指标、减排指标的进展不尽如人意。这意味着政府在今后两年中对“两高一资”行业可能将实行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而具体到外贸领域,虽然外贸形势的严峻会使政府更倾向于支持出口,但在具体的政策上仍将体现“有保有压”。以上政策便体现了政府对如农业关键领域产品、“两高一资”行业出口的打压政策,此前政府对钢铁、焦炭等的出口也出台了一系列紧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