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垄断的电子监管码制度失去法律支持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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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家企业状告国家质检总局涉嫌垄断而声名鹊起的电子监管码制度可能失去有关法律的支持。据《财经》报道,在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有关电子监管码的内容已全部被删除。这意味着,国家质检总局三年来一直推行的该制度将失去食品安全法的支持。据悉,在2007年12月首次接受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同时,这项制度被作为重要内容,在多项条款中出现。此举引起了众多企业的强烈抵制,尤以食品和防伪两个行业为甚。食品企业认为,电子监管码根本未涉及食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并不能起到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其记录和提供的企业、产品相关信息,在目前的食品包装上皆有体现,属于一种重复信息。同时,按照质检总局“一品一码”的要求,将令食品企业付出巨大的额外成本。防伪企业认为,国家质检总局用行政命令的形式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网,实际上确立了电子监管网的经营者——中信国检的垄断地位,这使得整个防伪行业遭遇危机。一位参加了立法论证会的人士透露,当日的参会者主要包括食品行业代表、地方人大负责人以及相关法律学者。据这位人士称,绝大多数参会人员对电子监管码的可行性都怀有疑问,并从各自角度提出了反对意见。“主要是实用性差,带来的社会成本太高,另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也没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