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使得北京地区的空气质量保护问题被提升至特殊级别。据北京市的监测报告,奥运会以来北京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将兑现奥运承诺。早在8月3日,环境保护部污染控制司司长樊元生表示,现在为改善北京市的空气质量采用的大部分措施奥运会之后还要继续实施,比如国务院要求政府公务用车每周停用一天,这既是节能、改善环境,更是沿用了奥运会期间采取的单双号临时限行措施。樊还称,大气污染是区域性的,为改善北京的空气质量,国家和北京市环保部门联合北京周边省区市(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等)共同采取了措施。樊元生称,目前采取的大部分措施是长效的,而且到奥运会之后还要继续实施,为下一步的大气污染控制提供依据。也就是说,在奥运会之后,目前针对大气污染采取的部分措施还会在上述地区继续推行。然而在我们看来,上述基于保护北京大气质量的做法如果要长期实施,不仅欠缺明确的空气质量控制标准,还缺少从经济社会方面的通盘考虑。要知道,目前上述地区不少企业因为奥运会而停工,如果要长期控制污染,必须明确空气质量标准是什么,还要考虑相关地区的经济代价。如果强制推行很高的标准,那意味着有关地区的产业结构必须在短期内大幅改变。需要多少财政支持,才能补偿其中的损失呢?从环境保护部的角度提出相关目标也许是职责所系,但从公共政策来衡量,上述措施则显得有失严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