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拟对重灾央企注入资本金纾困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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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4日表示,国资委将比较雨雪冰冻灾害的相关政策,对在地震中受灾确实比较严重、生产经营又比较困难的中央企业给予一定的国有资本金注入。刘南昌还表示,受灾央企有权利向国资委提出修改业绩考核目标的要求。但目前尚无企业提出调整要求。刘南昌介绍,从国资委来讲会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企业要立足于自救。第二,通过研究,利用国有资本预算,支持这些受灾企业灾后重建。通过国有资本预算,这是国资委可以动用的一个手段。第三,组织中央企业相互之间支持受灾企业。“这次几大发电企业,向东方电气下了一大批订单,这就是灾后重建最好的支持,只要有了任务,企业就能够加快发展”。据刘南昌介绍,地震给中央企业造成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超过800亿元,中央企业近3600人伤亡。地震给中央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14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和电信企业等基础类的企业经济损失最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200亿元。东方电气、中国化工、攀枝花钢铁公司等损失也接近百亿元。水利水电、中国铁建这些施工企业的损失也超过了40亿元,其他一些企业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