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设市场秩序司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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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立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设在商务部。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04年国务院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由公安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等17个成员单位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为了理顺管理职能,据《第一财经》报道,商务部拟新设市场秩序司,新司将涵盖现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部职能,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的大部分职能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部分与市场体系有关的职能设在新司,进入市场秩序司。有关该司的“三定”方案有可能在7月底对外公布。市场秩序司设立后,除继续加强原先全国整规办在维护市场秩序、行政执法上的内容外,还将重点建设全国信用体系。在商务部近日举办的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座谈会上,已有市场秩序司的相关负责人出席。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负责人则建议,要由商务部牵头尽快制订《公平商务信用交易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科学开展信用交易,适当披露信用信息,建立债权登记制度;同时,还要依托行业商协会及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按行业(分区域)建立会员制的信用信息交换系统,促进企业征信、信用评级等信用信息服务业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