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提“行政三分制”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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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作为中国经济改革试验场的深圳,在特区成立28年之际,首次释放出系统性的政治体制改革信号。今年5月22日,深圳市政府网站推出《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诸领域提出19条改革内容,前8条均指向国家权力机构的体制改革。“这是深圳首次尝试对国家权力机构进行体制上的变革,首次提出把民主政治放在第一位。”深圳大学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表示,2001年以来,深圳几乎每年都进行一定范围的改革。“但严格说来,此前的改革只在经济或行政管理领域内动作”。在党内民主方面,《纲要》提出“全面实施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并“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纲要》还提出,深圳下一步拟推市长差额选举。针对公众意见最大的反腐败问题,《纲要》提出,将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模式,创新该市反腐廉政的工作机构和运作模式。同时加快舆论监督立法,确保新闻媒体的采访权和自主权。《纲要》还表示,将学习香港、新加坡经验,建立“行政三分制”(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适当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实际上,这已是深圳第二次正式提出“行政三分制”——几年前,深圳曾经小规模地尝试过“行政三分制”,但后来因环境问题而悄无声息。据称,深圳此次推出《纲要》,意在“落实汪洋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