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虚假捐赠将被严查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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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8日12时,全国共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347.87亿元,实际到账捐款258.98亿元。一些人士担心:会不会有些企业只是打着慈善名做秀?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根据《北京晚报》报道,1998年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的6亿募捐款有一半没有到位。据了解,有的企业是因为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时间不够长,报道不全面等各种因素,而对自己所承诺的捐赠数额打了折扣。更有甚者,有的认捐的企业其实并没有捐赠的意图,或者根本就没有捐赠的资金实力,而只是利用“虚假”的公益捐赠,达到为本企业进行免费大规模宣传的目的。今年年初,湖北遭受雪灾,3月1日,湖北省民政厅赈灾接受办公室表示,该省在雪灾后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今年2月23日,湘潭电视台播出了救灾捐款尚有800万未到账的新闻。报道称,这些捐赠资金还不到位的单位,将通过媒体被曝光。民政局甚至发出“最后通牒”,称将以2月29日为大限,公布“爱心老赖”的名单。但是一些企业称,如果被曝光,一分钱也不会捐了。不过,此次地震救灾捐赠或许一改以往尴尬局面。2008年4月28日,民政部颁布实施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详细地规范了捐赠的法律程序,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特别就及时履行捐赠约定作出规定:对不能按时履约的,应当及时向救灾捐赠受赠人说明情况,签订补充履约协议。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