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征收范围将扩大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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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资源税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表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改革资源税制度,加大保护资源的力度。税务权威人士透露,资源税改革方案今年下半年推出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也将扩大。“在此次资源税改革方案中,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也将进行调整和扩大。”在目前的宏观政策大背景下,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越来越成为发展的焦点问题。资源税改革方案考虑将原来没有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的一些自然资源也全部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比如地下水开采等,以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杜绝浪费性使用。“资源税改革方案考虑将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即定率征收。不过从价征收可能不会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就是说,可能不会区分贫矿、富矿细化税率标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是按照从量征收的原则征税,即按照开采量来确定征税的多少,例如一个油田或矿山,开采的油或矿是按照每吨的固定税额来定额征收的,开采的数量越大,征收的资源税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