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加强对垄断电企的惩罚力度能凑效吗?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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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国家电监会发布《全国供电企业现状报告》指出,由于我国供电企业处于垄断地位,部分供电企业的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市场垄断问题突出。电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去年已处罚一家福建电企,今年将会加大惩处力度。电监会目前已开始启动电力用户满意度调查准备工作,并将于下周公布具体监管情况。电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这些垄断问题主要表现在供电企业向用户推荐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给用户受电工程带来质量隐患;有的供电企业执行电价政策不到位,收费随意性较大;有的供电企业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违规向高耗能企业供电等。他表示,目前依照《电力监管条例》和《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电监会对于不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企业将会首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电监会将会依法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监会的言论可谓“气势汹汹”,但面对实力雄厚的垄断企业,其监管效果如何恐怕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