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僵尸企业”如何在破产保护下运行?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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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不是中国特色,美国同样存在这种公司,而且数量不少,危害不小。美国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石油产业里。据金融学助理教授Michael McDonald的文章称,虽然去年和今年约有100家石油公司破产,但几乎没有一家真正倒闭关门。相反,其中的大多数公司和破产前一样,忙着从地下抽取石油。对于投资者来说,这些僵尸油井意义重大——因为它们的存在,使得“企业破产将令石油产量减少”的理论出现了严重缺陷。据了解,70家已经宣告破产的石油公司每天大概生产100万桶原油,这和破产前的产量水平差不多。这些僵尸油井的原油产量相当于美国原油总产量的5%左右,几乎没有迹象显示,破产油企的产量在下降或消失。这些“僵尸油井”得以运行的关键是美国法典第11章破产法的“保护”。按照美国破产条例,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拥有120天的保护期。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不受债权人追讨债务的侵扰,可以继续营业。企业将凭借未来收益来支付部分或全部债务,而不是通过出售财产来支付。在破产保护伞下,很多企业在破产以后继续依照先前数月或更长时间制定的钻探计划开展石油服务和钻井开采,它们需要继续生产以换取营收和现金流。而企业债券持有者和银行等债权人都有充分的动机希望油企继续生产,继续制造现金流。在美国市场,僵尸油企的问题在于,僵尸病可以传染。僵尸企业会因油价回升获得更多生产激励,但产量走高却会施压价格,使得油价再度走低,跌破很多公司的盈亏成本线,导致更多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最终生产出更多僵尸企业。与中国不同的是,这类僵尸企业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在美国都是以市场方式解决,僵尸企业不会从政府财政或国有银行获得“输血”,因此其负面连带影响也会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