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强化争端解决机制防范新南向风险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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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国发会副主委”高仙桂5日表示,台湾将采堆积木方式,和东盟主要伙伴及印度洽签投资租税及经合协议(ECA)。据报道,20年前与东盟5国签订的投保协议将争取重签,与印度的投保协议,若有更好条件则拟予强化。高仙桂指出,新南向18国,台湾已与8国签订投资协议及租税协议,其中5国在2000年之前签订,与印度尼西亚更早是在1990年,但时空环境已有很大不同,印度则在2002年签署,仅新加坡、新西兰的ECA是较完整的投资保障协议。“经济部”官员说,20年前签订的投保协议相当简单,内容皆采概括式,尤其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更是薄弱。国际组织发展的双边投资协议,争端解决机制都有专章,但台湾在20年前签的投保协议却只有一条。官员说,台塑越钢案发生时,过去签订的台越投保协议虽可运用,但如何启动仲裁、如何组仲裁庭、如何选任仲裁人士等,协议中都付诸阙如。因此未来与新南向各国重谈双边投资协议时,不但要包括市场开放,争端解决机制更要完整。高仙桂表示,台塑越钢事件对新当局是很大警惕,“经济部”将定期公布新南向国家或地区投资风险评估报告,针对重大个案建立应变及预警机制,掌握当地工安与环保争议,包括撤离、预警、避难及复原等。同时台湾将选定和日本及新加坡等第三国,协力进军东盟、南亚及新西兰澳大利亚市场。高仙桂说,日企在东盟深耕已久,台日民间有伙伴关系;新加坡则为东盟门户,FTA网络健全,因此选定日新两国策略联盟共同推动新南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