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重新定位在PPP项目中的角色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16/09/12
0
上海发布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但同时也要求,在PPP项目合同中,要增加禁止性条款,如不得承诺固定回报及政府托底等。9月6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称,在满足公益性功能或服务的前提下,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财政合理补贴等方式,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同时要加强项目成本监测,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所谓的合理回报机制,是要遵循收益合理共享、风险合理分担,切实考虑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的原则。《意见》称,社会资本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补贴等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在PPP项目中,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分工清晰,定位明确。其中政府负责政策制订、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而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也就是说,政府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和PPP项目的监管者。由此,相关的风险也需要加以合理分配。原则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和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