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成为未来五年养老机构改革重点
来源: 转载自北京安邦信息
发布日期: 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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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养老机构单纯依靠政府或民营资本长期存在的局限性。日前,在民政部、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出了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来进行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即公办养老机构尝试公建民营模式,政府出资修建养老机构,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加大民办公助的力度,对规模较大、服务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大型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必要的资助。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单靠政府力量,不仅存在难以承受的巨额资金预算问题,同时,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备受诟病。若单纯依靠民营资本,一方面,公益性难以保障,服务价格将一部分老年人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前期投入过大,经营成本过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也限制了资本的介入。而“公建民营”模式的推进有望改善两者的局限性:其一,确保公益职能并体现价格优势,有利于低收入人群接受;其二,产生财政红利,提高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其三,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门槛,合理利用民营机构的相对优势。综合来看,经过改制后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经营上的独立性有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改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效率。而对于社会资本而言,由于其基本建设和经营手续已由政府投资和协助办理,进而减少了前期投入和运营成本,提高参与的积极性。不过,目前“公建民营”的试点多在一些中小城市进行,对于高房价制约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一二线城市来说,未来或成为推进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