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谈到分红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时就曾指出,“有分红才有基础”。他认为,以前由于上市公司不够重视分红,投资者更多依靠股票价差获得回报,而现在看来,分红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形成价差收入之外的赚钱效应,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加以解决。尚福林当时表示,在分红实施之后还有征收红利所得税环节——“但这些事情都很复杂,我们在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
显然,分红的问题是中国上市公司的老问题。当年,证监会把上市公司的融资指标、股改与分红挂钩后,诸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高达30%、50%甚至70%的分红承诺,在此之前,这些公司几乎像铁公鸡一样——一毛不拔。以融资功能为主的中国资本市场,对资金几乎是只进不出,使得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功能几乎丧失。
为解决这一问题,2006年初,上海证交所在一份报告中就提出政策建议: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应实行强制分红。该报告认为,首先,理论分析表明,在增加外部人控制权、改善公司治理方面,强制分红能在短期内见效;其次,强制分红有助于降低成长性企业的负担,目前国内成长性企业的分红远远高于平均水平,强制分红条件下,无论何种企业都必须支付红利,这会减少成长性企业和其他企业分红的差距;其三,国内资本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造成了融资成本的提高,国内上市公司为了避免退市、争取增发和配股机会等目的,往往会通过关联交易、虚假收入确认、隐瞒费用等手法来虚增利润,如果规定必须将公告的利润的固定部分作为红利分配,就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虚增利润的行为,进而提高无成本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降低融资成本;其四,强制分红也可以提高小股东的收益,在虚增利润的动机减少的同时,企业为了不分红而隐瞒利润,也将受到各个方面的约束。报告最后还指出,前些年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大幅降低,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证监会规定未股改企业不得增发和配股,企业因此失去了分红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强制分红就显得更有必要。
事实说明,强制分红实际上在监管部门并不存在疑问,这是在当前阶段,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不过,不少控股比例高达50%以上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们,显然不乐意自己的利益为其他中小股东所分享,不分红、少分红已经成为他们的惯例,留下多发点福利、多做点项目来点额外收入会更“好”。这些控制了董事会的大股东们,才是让上市公司分红的最大障碍。突破这层障碍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稀释股权,改变绝对控股地位,二是监管层利用政策强制分红。第一个办法显然对于利润规模庞大的垄断国企毫无意义,因为国家要求这些行业必须国家绝对控股。剩下的,只能是采取第二个办法。
近年来,央企们随着经济景气而利润不断飙涨,开始让越来越多的国人看不过眼。据国资委的数据显示,国有企业2003年至2006年的实现利润分别是3767亿元、6056亿元、7616亿元和8891亿元;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5558.5亿元,同比增长34.1%。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还预计,2007年央企利润总额将接近1万亿元。在强大的改革压力下,最近财政部和国资委终于出台了针对这些国企的强制性分红政策。国企们已经长达13年未向国家股东分红的历史,终于要结束了。这股政策春风,让人能够看到对上市公司强制分红的一丝希望,改变很多上市公司只融资不分红的历史,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中小投资者能不能搭上财政部、国资委收缴国企红利的便车,最终结果还有待观察。不过从资本市场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而言,一个大量吸收投资者资金,而不放出投资收益的“黑洞”,迟早还是要遭人抛弃的,并只会留下一些高度投机者在其中“撞大运”。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应该趁着企业还需要融资,还愿意因此分红的时候,强势推出强制分红政策。至少在此时,推出这一政策的阻力会小一些。等到这轮经济景气下滑时,大股东们就更不乐意分红,那我们又将错过一次改善制度、增加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空间的良机。